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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協助委託人【強制性交罪】獲不起訴處分/性侵害訴訟律師,台中性侵害訴訟律師,西屯性侵害訴訟律師,台中刑事律師,

案例描述

本件委託人與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認識,由於兩人相處愉快認識不久即發生性關係。嗣後女網友卻稱遭到委託人違反意願而發生,並提起強制性交罪之刑事告訴,令委託人大為震驚。

由於本案委託人為男性,且依刑法第221條【強制性交罪】為三年以上之重罪,在實務上經常對被告不利。對此,委託人旋即前來事務所尋求協助。經本所賴冠翰律師協助下,整理以兩人之過往對話紀錄、女網友事後態度等方向著手,證明當時是兩情相悅,委託人並無任何違反女網友意願。最後說服檢察官成功給予委託人不起訴處分,避免無妄之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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